今后,所有計劃新上核電項目的國家都必須全面遵從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制定的安全標準,并成為相關法律的締約方,參加IAEA的審議活動, 同時必須展現(xiàn)已經(jīng)具備了核事故應急和救助的能力。這是6月24日在維也納結束的核安全部長級會議上透露的信息。
此前,來自110多個國家和20多個國際組織的超過1000位代表在維也納討論了長達4天,旨在總結日本福島核事故教訓,并重審全球現(xiàn)有核安全機制,以避免悲劇重演。
6月24日,發(fā)起這次全球性會議的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總干事天野之彌說,通過會上的集思廣益,為制定后福島全球核安全框架奠定了基礎,他將在今年9月的IAEA理事會和機構大會上,拿出更具體的改革全球核安全框架的方案。
“這些審議的成果必須、也肯定會轉化成行動,”天野之彌說,“我們將盡可能快地確保核電廠的安全,同時也要樹立起公眾對于核電的長期信心?!?/p>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有29個國家擁有核電廠。一些無核國家如越南、阿聯(lián)酋、約旦等都有意發(fā)展核電。新的安全要求無疑將抬高進入核電國家俱樂部的門檻。
核安全挑戰(zhàn)
這次會議的重要內(nèi)容就是在對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進行初步全面評估的基礎上,反思國家、區(qū)域和國際核應急準備和反應能力,討論全球核安全框架及未來可能的行動需要。
福島事件猶如一記警鐘敲醒全球公眾:小概率事件也可能造成破壞性極大的災難。但在維也納國際會議中心里,記者得到的信息是,來自相關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機構的IAEA代表們似乎更愿意相信核能的巨大益處無法拒絕,而且相對風險可控——只要從今往后提高標準、嚴格推行并做足風險防范。
其實,自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后,IAEA建立了一整套較為完備的核安全標準,并出臺了兩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和《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
但這些安全標準并非強制性,只是作為各國參照,外界也不清楚究竟哪些國家采用了IAEA的標準,哪些沒有。福島核事故是繼切爾諾貝利之后最嚴重的核事故, 法國核安全局主席A. C. Lacoste就稱,發(fā)生福島核事故無論對整個日本、還是全球的系統(tǒng)制度而言都是一種失敗。
但對如何修訂并提高安全標準,在他看來,現(xiàn)在“不是要多定標準,而是要確保這些已有標準能在各國使用”。
據(jù)向數(shù)位參加了閉門工作會議的代表了解, 在是否應將IAEA的安全參考標準升級為強制性標準以及獨立安全審評、信息披露等問題上,各國間具體主張雖然存在較大分歧,但也在安全標準的執(zhí)行力和監(jiān)管的有效性等關鍵問題上達成一致。
抽查機制與透明度之爭
經(jīng)過三個工作組會議閉門討論,各國代表都同意修訂國際核安全標準,推動其在成員國的廣泛應用;同時完善國際同行評審機制;改進核安全公約等國際公約的履約機制和后續(xù)行動;強化核安全監(jiān)管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和能力;加強核安全信息和運行安全經(jīng)驗的廣泛交流和共享;加強信息發(fā)布和公眾交流。
但在一些問題上各方可能仍難達成共識。
天野之彌在這次會上建議,有核電系統(tǒng)的所有國家都能同意由IAEA領銜,在12-18個月后,確立開展全球核電站的定期抽查制度。屆時,IAEA將以3年為周期,按照十取一的比例,在440個核電站隨機選擇抽查對象,對各國核電廠的運行安全、應急準備及監(jiān)管制度的有效性做出獨立評價。
IAEA希望打消各國顧慮,聲稱評議結果不會對外公開。但瑞士代表指出,要恢復公眾對于核能的信心,同行評議結果就應該透明化,以便讓公眾了解。瑞士和德國都希望能夠分享有關鄰國核能安全的評估報告,這兩個國家雖決定放棄核能,可他們的鄰國——法國和捷克——仍熱衷于核能。實際上,即使IAEA可以爭取到各國同意不公開評估結果,以核能利用大國法國為首的國家也不會支持核安全外部審查,他們更傾向于本國核安全監(jiān)管機構自查。因牽扯到國家主權等復雜問題,一些代表認為天野之彌的這個設想至少短期內(nèi)難以實現(xiàn)。
在一些國家看來,保障有核國家核監(jiān)管機構的獨立性顯得更為迫切。日本對于福島事故的反思結果之一,就是將核監(jiān)管機構的功能從同樣負責發(fā)展核能的通產(chǎn)省分離出去。
出席會議的中國環(huán)境保護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長劉華就指出,各國應加強對本國監(jiān)管部門的支持,讓監(jiān)管部門更獨立,并有充分資源和授權行使其職責。在重樹公眾對核能的信心方面,他表示應該提供更多信息,并促進各國之間交換信息。
實際上,在對核安全相關信息的發(fā)布上,各國也有相當分歧。美國核管理委員會主席Gregory Jaczko認為,國家監(jiān)管機構應該實現(xiàn)“最大可能的”透明度。他稱美國正在進行的核電站安全審查工作就是公開的,7月中初步報告將公之于眾。
但也有一些國家代表認為,信息應該有所過濾,如果不加選擇公開,引發(fā)公眾不必要的恐慌,可能并非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