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全國能源工作會議落下帷幕。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會上指出,要落實電力體制改革指導意見,盡快出臺和實施油氣體制改革方案,把電網、油氣管網打造成公平服務于上下游產業(yè)、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公共平臺。
回望2015年,體制革命成為能源結構變革的重點,其中以電力體制改革尤甚。電改9號文及配套文件悉數(shù)下發(fā),將在中長期內重構國內電力生產鏈。
對此,國家能源局提出,“十三五”期間將全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貫徹電改9號文件精神,統(tǒng)籌推進配售電業(yè)務放開、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推動輸配電價改革,有序放開發(fā)用電量計劃,建設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完善煤電、氣電價格聯(lián)動機制,落實已出臺的降低電價方案。
“實際上,地方政府可以轉變思路,將電力改革視為經濟增長的動力來源。”中國社科院能源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馮永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直言,“可持續(xù)的發(fā)展機制遠勝于單純的保增長。”
據悉,國家能源在“十三五”期間推進能源立法體系建設。推進《能源法》和《電力法》的立法和修法工作,力爭明年完成。研究起草《能源監(jiān)管條例》、《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抓緊上報國務院,繼續(xù)做好《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核電管理條例》立法審查和修改工作,推動條例盡快出臺。出臺《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建立適應新能源消納的電力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電改有待落地
在回顧2015年能源工作時,努爾&白克力指出,今年我國全年能源供應總體平穩(wěn),能源供需較為寬松。電力方面,預計全年電力裝機達到14.7億千瓦,同比增長7.5%;全社會用電5.55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5%,成為自1974年以來我國全年全社會用電量的最低水平。
電力消費與供給之間嚴重不平衡的背景下,通過電力體制改革創(chuàng)造新的生產力、化解過剩電力、調整電力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成為業(yè)內翹首以待之事。
事實上,此前發(fā)布的電改配套文件被認為力度“超預期”。多位電力改革研究人士向記者表示,電力體制改革就是建立電力市場,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通過聚焦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組建相對獨立的交易機構、推進售電側改革等,一定程度上將有助于電力市場化的實現(xiàn)。一旦電力成為真正的商品,在目前電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電價下調將成為改革的直接體現(xiàn)。
然而,盡管電改配套文件發(fā)布之際引發(fā)熱議,但在發(fā)布月余之后,除去售電側市場方面,有部分電力企業(yè)繼續(xù)成立售電公司,在電力市場建設、交易機構組建和規(guī)范運行、發(fā)用電放開、輸配電價改革、規(guī)范燃煤自備電廠監(jiān)督管理方面,還尚未有明確音訊。
“目前我國6個電改配套文件已經發(fā)布了,但還需要落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王仲穎向記者指出。
地方電改動力不足
2015年,國內改革發(fā)展任務繁重。日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提出2016年我國經濟工作的五大任務為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在降成本方面,下調國家燃煤發(fā)電上網電價,減輕企業(yè)負擔,促進結構優(yōu)化成為一項重要舉措。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就此表示,這次將一般工商業(yè)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分錢,預計將為相關用電企業(yè)減負200多億元。
“電力體制改革涉及的問題復雜,各地情況千差萬別。”馮永晟向記者直言。在電力供應寬松、偏于過剩的情況下推動市場化改革,本身便會引導價格下調。然而目前,全國范圍的電價下調政策得以推出,地方政府進行電力改革的動力便可能不足。
記者了解到,目前報批的全國電力改革試點區(qū)域僅云南、貴州兩地。山西省已提交電改方案,有待審核。與此前電改配套文件公布后引發(fā)的狂熱氣氛相比,如今電改試點區(qū)域的報批,確顯得有些冷清。
“9號文和電改配套文件出臺后,在落實方面,地方政府需要承受更大的壓力,但地方政府目前的精力都放在保增長上。”馮永晟直言。電力改革情況復雜,涉及到中央與地方、地方利益集團之間等方方面面的關系,所以短期地方政府或許更愿意采取簡單方式,在原有體系下實現(xiàn)電價下調。
但馮永晟強調,電力改革才是未來經濟增長的動力來源。事實上,通過市場化將電價理順,市場需求自然會提速。
“電力改革可以實現(xiàn)三重紅利。第一是國有電力企業(yè)改革的紅利,可以提高國企效益;第二是市場競爭的紅利,可提升整個電力市場運行效率;第三是綠色紅利,可以契合國家發(fā)展綠色低碳循環(huán)經濟的目標,吸引新能源開發(fā)商和用戶的介入。”馮永晟指出,“這是電力改革希望達到的目標。而2016年的電改攻堅,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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