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起,國家發(fā)改委、民航局聯合發(fā)出通知,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進行調整,規(guī)定了5日時限。這是今年這是今年以來國內航油價格的第三次下調。
從11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40元調整為13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70元不變。同時,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70元調整為60元,下調了10元。另外,自11月1日(出票日期)起,上述特殊人群800公里(含)以下燃油附加費由40元調整為30元。據悉,此次燃油附加費的下調,主要是由于國內航油價格將從11月1日起下調224元/噸。
而截至到1日已有吉祥航空、山東航空、川航和南航調整了相關費用。5日的時限,這就避免了所謂燃油附加費‘漲快跌慢’的爭議。因為此前,燃油附加費易漲難跌的說法傳的沸沸揚揚。
對于聯動機制的調整,據民航局方面介紹,此次通知主要從三個方面對民航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與航油價格聯動機制做了完善,以減輕消費者負擔。一是增設燃油附加調整的啟動條件。以上一次燃油附加最高標準調整時的水平為基礎,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時,燃油附加最高標準方可按現行聯動機制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整。